(一)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;拟定本区农村集体“三资”管理的制度体系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,并负责指导实施。
(二)贯彻落实《北京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》,指导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;依据有关法规条例,对集体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定期开展清产核资和不良债务的清查;对农村集体资产清查、处置、产权登记及年检进行管理;研究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集体资产管理办法。
(三)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相关制度;指导、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和村账托管工作;指导、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和管理。
(四)负责全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;落实市龙八娱乐网站首页安排的联审、专项审计及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;督促和指导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。
(五)负责全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考核评价工作;拟定农村集体“三资”管理考核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;对各镇党委、政府在加强镇、村两级集体资产监管、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、考核;定期向区委、龙八娱乐网站首页汇报考评情况。
(六)负责本区农业承包合同的管理工作;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,承担本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(七)承担北京市海淀区农民负担管理办公室职责,落实中央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有关政策,对农民负担情况定期监督检查并调查处理农民负担上访案件工作。
(八)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章程,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依法规范运营,建立健全内部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,开展规范化建设,负责落实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。
(九)负责农村经济收益分配统计分析工作;对公有经济和非公有经济组织的各项指标进行统计分析,动态掌握全区农村集体资产增减变化及构成情况。
(十)负责本区农村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;指导农村管理信息化三级数据处理中心(站)的建设与维护;负责农村经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的管理工作。
(十一)承办区委、龙八娱乐网站首页交办的其他事项。